9月9日,深圳公布了《关于新安街道兴东社区雪花啤酒总部大厦桩基础工程“6·20”物体打击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
2022年6月20日,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雪花啤酒总部大厦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关联阅读:宝安雪花啤酒总部大厦桩基础工程发生一起亡人事故!
姜某洪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剥离清理加劲箍筋及三角撑钢筋的情况下,用气镐和风镐对涉事桩芯混凝土进行人工破除,当桩芯混凝土被从中间对半凿开后,裂开的半圆形桩头在重力作用下向南北方向翻滚,导致北侧桩头外露的加劲箍筋和三角撑钢筋脱焊分开。由于桩端面下端的三角撑钢筋尚有一截埋在南侧桩头内,脱焊的三角撑水平方向钢筋随南侧桩芯混凝土在翻滚过程中甩打到涉事工人头部,导致本次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后,安全总监杨某打电话给项目执行经理王某普报告有工人受伤。王某普随后找来项目负责文明施工的个体施工队老板刘某旺和诚浩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某,要求刘某旺提供其在曦城商业中心承租的17栋113房来伪造事故现场,要求李某冒充是该现场的装修施工老板。随后王某普安排该公司在其他项目的生产经理田某昇带领该项目的劳务负责人曹某及其下属的三名工人到曦城商业中心17栋113房伪造了一个装修施工的事故现场。在处置事件过程中,王某普建立微信群,通过微信群或私信指挥相关人员对外统一口径,谎称事故发生地是在曦城商业中心17栋113房,系工人在装修作业过程中摔倒被砸到头部受伤。随后杨某和李某按照安排向医院谎报了事故地点,在首次接受公安及应急管理部门调查时谎报了事故经过。最终,5人均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1. 深大公司项目经理石某华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应对本起事故负管理责任,建议由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2. 中建四局三公司项目经理王某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应对本起事故负管理责任,建议由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同时,王某普(项目经理)组织伪造事故现场、谎报案情,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于2022年7月27日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百元的行政处罚。
3. 诚浩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某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应对本起事故负管理责任,建议由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同时,李某(项目负责人)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于2022年7月27日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百元的行政处罚。
4.刘某旺(个体施工队老板)、田某昇(其他项目的生产经理)两人参与伪造事故现场,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于2022年7月27日对其两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百元的行政处罚。
5.杨某(安全总监)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于2022年7月27日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百元的行政处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